辉煌五十年
殡改谱新篇
---国家民政部社会社会福利和和社会事务司殡葬管理处张洪昌处长访谈录
在举国上下隆重庆祝祖国55华诞前夕,记者就新中国殡葬管理和殡葬事业的过去、现在及未来,专访了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殡葬管理处张洪昌处长。
历史篇:岁月峥嵘 殡改功绩载史册
回忆起新中国的殡葬管理和殡葬事业发展史,张处长意味深长的用毛主席的一句诗形容说: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啊!
伴随着50年前祖国大典的隆隆礼炮,新中国的殡葬管理就拉开了序幕。经过几年的棺柩深葬、平坟还耕之后,从保护中华民族的生存环境和有限资源考虑,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邓小平等151位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联名倡导推行火葬。从此之后,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废除旧的丧葬陋俗,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作为我国殡葬管理的主旋律即已形成。
在有着几亿人口、几千年封建传统文化影响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推行火葬谈何容易.那时候许许多多的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复退转业军人,响应党的号召,从事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时,几乎是顶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不理解走向一线的.有的工作了很长时间还不敢说出真实的工作岗位在哪里,做什么.没有殡仪专用车,就用大板车,地排车,人抬肩抗也是经常的.没有火化机,就用土炉子,后来参考模仿倢克炉改造,有了被称作"仿倢式"的第一代火化炉.
张处长讲,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是和发展殡葬事业分不开的。没有殡葬改革,就没有今天的殡葬事业;如果没有以殡仪馆为主体的殡葬事业作依托,殡葬改革也就无从谈起。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的殡葬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到2003年止,全国共有为推行火葬服务的殡仪馆1515家,为土葬改革服务的殡仪馆近200家。2003年全国火化遗体数为455万具,火化率为52.7%。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广东等10个省(市)火化率均达到90%以上。全国的火化率已达到51%,累计火化遗体超过6000万具。仅此一项,就可节省土地约300万亩,节约木材4000万立方,节约丧葬费用数百亿元。这一成就不仅在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上前所未有,就是在世界殡改史上也堪称奇迹!
现实篇:社会关注 法规服务待完善
谈到殡葬管理、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目前的形势时,张处长在充分肯定殡葬业的干部职工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同时,也直言不诲地坦诚面对新形势下所存在的问题。
一是设施设备滞后,严重制约我国殡改目标的落实。尽管经过50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的殡葬服务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不容忽视的现实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殡葬设施滞后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有1500多个县(市)没有殡仪馆,这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既是东部沿海大中城市,殡仪馆的布局数量,规模也不尽合理,有待完善。一个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只有一两家殡仪馆,市民办丧要等很长时间,这不行。有的地方搞城市建设,殡仪馆搬来搬去,几年换一个地方,拿纳税人的线当儿戏,百姓办丧极不方便,这也不好。"
二是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职工素质有待提高,虽然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业有六万多名职工,但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所殡葬专科学院,也未建立殡葬专业教育培训体制.
三是法规体系的不完善,也出现不少的问题.这集中表现在公墓方面,其中乱批乱建公墓、违规销售和炒买炒卖现象屡禁不止,破坏了殡葬管理秩序,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国家信誉和改革开放形象,给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尽快扭转这一局面,解决殡葬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2002年4月,民政部向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发出了"关于全面开展殡葬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对我国殡葬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研究,提出调整、修订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意见。根据部里的部署,2002-2003年间,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的同志,进行了大量艰苦细致的组织实施工作,确定了"我国殡葬改革的历史和经验"、"国外殡葬法规研究综述"、"我国殡葬业的行政管理"、"殡仪服务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等十个方面的调研专题,每个专题都确定了责任人。经过了一年多的努力工作,调研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果,各个专题的调研报告经过反复修改都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特别是国外殡葬法规研究专题,作为整个调研活动的基础工作和重中之重,取得了可喜成绩。该课题组通过驻外使领馆和其它途径,陆续收集了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德国、法国、荷兰、日本、新加坡、韩国、瑞典等十几个国家的殡葬法规资料,共计100万字。
该课题组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陈群林司长的组织指导下,对这些资料进行了精心整理、研究、分析、概括的基础上,撰写出了六个专题报告,随后编辑出版了《国外殡葬法规汇编》。每一专题报告研究的是一些国家殡葬服务业运行和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既有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法国,也有英美法系的美国、英国、加拿大;既有与我国存在很大文化差异的西方国家,也有与我国具有相同文化和法律渊源的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因此极具代表性和参考价值。国外殡葬法规研究项目的成果,包括2003年8月出版的《国外殡葬法规汇编》一书,不仅填补了我国殡葬理论研究的一项空白,也填补了我国殡葬管理基础工作的一项空白,不仅对目前调整、修订殡葬法规、政策具有积极的启发指导作用,而且对我国殡葬行业的专业教育和殡葬服务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学习借鉴国外殡葬法规中先进、科学、合理的方面,有助于我们在立法工作中少走弯路,有助于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未来篇:抓住机遇 求实创新谋发展
谈及殡葬管理和殡葬事业发展的未来,张处长成竹在胸充满自信的告诉记者,尽管中国加入WTO以后,各行各业都无一幸免的要面对国际市场的冲击与挑战,殡葬业也不例外。但是,仔细想想,辩证地看待市场竞争,压力能产生动力,挑战同时也是机遇。光喊"狼来了"的是弱者,学会"与狼共舞"才是智者的风范。中国每年死亡人口有800多万,对殡葬业而言是个大市场,而且也是国际殡葬业关注已久、伺机进入的大市场。有需求就有供给,有消费就有市场,你不做他不做总会有人做,你想做我想做谁早谁先做。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今后一个时期内殡葬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增长,殡葬服务业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殡葬服务单位的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殡葬管理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殡葬科技和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殡葬工作者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殡葬业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进一步开展。其指导思想是:坚持把殡葬服务业的改革开放和发展殡葬科技教育作为发展的动力,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殡仪服务的需要作为根本出发点,在进一步推行殡葬改革的过程中,注意坚持葬礼与葬法改革并重、遗体处理与骨灰处理并重、引导合理殡葬消费与满足群众不同层次需求并重的原则。
加速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殡仪服务网络体系.是我国殡葬改革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点任务.由于我国的殡葬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直处于行业垄断和封闭状态,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方式等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其发展从整体上仍然落后于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步伐和人民群众对殡仪服务的实际需求。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增加以及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一问题将更加突出。殡葬设施(殡仪馆)建设要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注重实效。首先殡仪馆的数量应符合客观需求,殡仪馆的建设应小型化、现代化、交通方便、无污染,设施和服务功能齐全,便民利民。到2005年,根据新的布局规划,力争在全国大中城市达到每50万人口或每个市辖区至少有一个殡仪馆,每个社区至少有一个殡仪服务站;2010年达到每个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至少有一个殡仪馆,农村每个乡镇有一个公益性墓地,土葬区基本解决乱埋乱葬问题。据此,五年内至少应计划新建殡仪馆600个,改造殡仪馆300个。
配合国家实施西部开发战略,中央和地方财政应重点扶持老少边穷特困地区发展殡葬服务业。力争在几年内,资助这些贫困地区兴建一定数量的有火化设施的殡仪馆,更新改造部分需重建或扩建的殡仪馆,更新部分火化设备和殡仪车,这些主要靠地方财政负责解决,中央财政也应想方设法给予帮助和支持。
殡葬业要发展,就必须更新观念,消除自我封闭,放弃部门利益,打破行业垄断,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殡葬业的对内对外开放。"十五"期间,扩大殡仪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境内外资金的水平,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利用外资规模。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使我国殡仪服务业的发展尽快与国际接轨。
鼓励国内社会资金投入殡葬业,鼓励东西部地区殡葬行业的横向交流与联合,鼓励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殡葬服务单位投资西部地区的殡葬业;鼓励国外的同行投资并参与我国殡葬服务业的经营管理,鼓励引进国外殡葬行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先进的环保型的技术和设备。
大力发展殡葬专业教育,建立殡葬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殡葬业执业资格制度,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全国至今还没有一所殡葬专科学院,也未建立殡葬专业教育培训体制,"十五"期间要采取多种途径加速培养殡葬专业人才。到2006年前后,努力将殡葬专业纳入我国高等专科教育体系,通过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速人才培养,通过建立殡葬业执业资格制度,提高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岗位职业培训制度,做到所有的殡仪服务人员须取得岗位培训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并且不断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拓宽殡葬科技和教育经费来源途径,鼓励社会资金兴办殡葬专科院校。同时注意吸引人才,不断壮大殡葬工作者的队伍。据估计,到2050年,我国殡葬行业对从业人员的需求数量将达到50万人,可见,殡仪服务业吸纳就业的空间还很大,殡葬从业人员实现专业化、高素质的目标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